问题 | 合伙开店营业执照如何办? |
释义 |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章,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前款规章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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