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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养老保险基数
释义
    

法律主观: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性是比较大的,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养老保险也有很多人忘记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忘记缴纳养老保险这一种行为来说,如果忘记缴纳养老保险的话,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补交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补交费用基数是多少
    1.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按相应年份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为基数,单位按20%、个人按8%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按20%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欠费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
    滞纳金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统一从欠费之日起至补缴之日止。
    公式:A=B+C
    A:补缴总额
    B:补缴本金=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职工为28%,灵活就业人员为20%)
    补缴基数=中断缴费年度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60%或100%,由本人选择)
    C:滞纳金=补缴本金×中断缴费起止天数×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按《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法律客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同)。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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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