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淄博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淄博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流程有哪些 1、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审批,审批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并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3、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打印许可文书、许可证,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将相关文件送达申请人。 二、淄博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第三条:“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第六条:“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可以向任何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下放目录第18项:“内河二、三类船员适任证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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