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寿保险合同宽限期是指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的缓延偿还期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一、保险合同生效后能不能退保 保险合同生效后能退保。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被保险人应当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扣除已收取的保险费,并退还被保险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中止赔偿吗 保险合同中止还能赔偿。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投保人未补交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保险第二年不交是否可以 保险第二年可以不交。不交保险解决的方案: 1、如果第二年交不起,有60天的宽限,在这里60天里交钱还是有保障的; 2、如果60天后还是没钱交,所以还有2年中止期,2年内补足要缴纳的保费,保单继续有效; 3、如果2年内没有补足资金,保险合同将终止。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