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第一部团的章程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1920年11月7日,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1922年3月,团临时中央颁发《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源头,主要是青年群体。即青年群体的形成是青年团产生的组织基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是青年团产生的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是青年团产生的理论基础。五四运动标志着中国青年新的觉醒。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1920年11月间,受北京党的早期组织和李大钊的委派,张太雷开始在天津创建社会主义青年团。不久,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天津特别二区大马路(今天津市河北区建国道91号)的一爿裁缝店楼上的一间屋子里正式成立。 出席成立会的有张太雷,天津进步青年学生组织觉悟社社员谌小岑、胡维宪,还有北洋大学学生南如和京奉铁路局的两个青年职员,以及胡维宪在南开大学的同学陶某,共7人。会议由张太雷主持,他首先报告了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的经过,然后宣读了由他起草的《天津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与会者就青年团的宗旨及实现宗旨的方法进行了讨论,最后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并选举张太雷为书记。 法律依据: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 (1)凡三十岁以下十五岁以上的青年(不分国别,性别),对于马克思主义有兴趣,经团员二人以上的介绍,并愿加入所在地地方团的委员会一种以上者,得为本团团员。 (2)凡年过三十岁而愿加入本团者,及团员岁数过三十时,得为特别团员;但有出席发言权,而无议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