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证离婚房产归谁 |
释义 | 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表明了房子的归属问题的,根据公证书的内容确定房子的产权。如果公证书没有确定房屋产权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孩子的房子归谁 夫妻离婚的,小孩的抚养权和房子的归属问题,双方是可以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对在哺乳期内的小孩,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只有母亲有不能抚养的特殊情形,才会让父亲抚养的;哺乳期后的小孩,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小孩在8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对于房子的问题,是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房屋买卖过程中离婚 夫妻共同买房的,应当认定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离婚的,房产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有小孩房子归谁 夫妻离婚的,小孩的抚养权和房子的归属问题,双方是可以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对在哺乳期内的小孩,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只有母亲有不能抚养的特殊情形,才会让父亲抚养的;哺乳期后的小孩,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小孩在8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见。对于房子的问题,是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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