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暂时不过户可以公证吗 |
释义 | 离婚按揭房不过户做公证也是可以的。但是即使一方放弃了,如果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那还是要过户的,以防将来要买房时,那一方不签字房子就不能交易了。也就是说,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不利于自己房屋所有权的完全保护。 一、村里买房子没有房产证 1、首先,从国家的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来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的买卖以办理的权属的转移登记了(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了,国家是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的。2、其次,建议不要购买这类的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的将不能来贷款的、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3、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所有权还是原业主的。例如,如果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如果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 二、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可以分吗 如果房子是婚姻一方在婚前全款买下的,那么房子的产权完全归购买,但是如果婚后把另一半的名字也加上,那么在法律上就认为购房者将房子产权的一部分赠给了自己的另一半,也就是说此时的房子已经属于二人的共有财产了,就算是离婚了,也一样是共有财产,赠予不会因此而失去效力。 当然了,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贷款买下的,婚后签下另一半名字的,这房产也算两个人的共有财产,而房贷也需要一起承担了。 加了名字这房子就算是婚姻双方的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没有付钱买房的一方,也是有资格参与分房子的。 具体的房子如何分配,一般是按照两个人对房子的贡献以及付出,来进行划分的。 如果离婚的时候,两个人达成了协议,这个房产应该平分,那么离婚的时候,就按照协议来,房产平分给婚姻双方。 当然了,如果婚姻的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达成协议,也没有签订平分的协议,那么离婚之后房子的分割,一般就不会平分了,而是按照两个人对这房子的贡献来看,各自谁出的钱多,最后分房子的时候就可以多一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前购房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 1、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结婚后才领取房产证。 这种婚前个人买房,婚后领取房产证的行为是由个人在婚前独立购买该房产的,视为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与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产,完成购房手续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可以在房产证上追加名字,也可在离婚时房子归属于登记的一方所有,另外一方可获得对应房价一半的补偿。 3、婚前个人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完全支付好首付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为贷款方的名字,即使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登记权人,但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应得的己方已偿还过的贷款的数额,剩下未完成的贷款的数额,有取得产权的一方来进行继续支付。 4、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赠与的房产 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取决于一方父母是否都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子女的名下,若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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