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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规定是什么?
释义
    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规定是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专利的保护范围。确认专利的保护范围,应是以审查图片为主,审查外观设计的名称及简要说明为辅。我国规定,外观设计名称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请求给予的产品。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外观设计产品的主要创作部位、请求保护的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用途。
    外观设计的视图是就立体外观设计产品而言,应当是正投影六面视图和立体图(或照片);就平面外观设计的视图而言,应当是两面视图。上述三者虽有主次关系,但对确认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怎么认定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由此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那么再进一步进行判定。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在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专利设计与被控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需要指出的是,这里采用的判断主体的标准为本案所涉设计产品对应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即较之于普通社会公众对现有的设计状况有常识了解,可以对不同外观设计之间的形状等具有分辨力,但又区别于专业的设计人员,不会注意到形状等的微小变化,即判断区别点是否会对一般消费者的整体视觉效果造成显著的影响,若是则侵权不成立,若否则侵权成立。
    二、专利申请文件及其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需要的文件及形式要求有: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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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