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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停售停用期限为几个小时
释义
    药品二级召回通知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立即停售,告知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停止生产,向相关部门报告,企业和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
    法律分析
    药品二级召回通知停售停用期限为48个小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配合。
    拓展延伸
    产品暂停销售的时限是多久?
    产品暂停销售的时限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情况下,停售的时限可能只是几个小时,以便进行紧急维护或处理问题。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停售的时限可能会更长,可能会延续数天或数周。这取决于各种因素,如产品的性质、问题的严重程度、市场需求等。因此,具体的停售时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确保产品能够在维护或问题解决后重新上市并满足市场需求。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立即停售,并通知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同时,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召回和处理情况。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停售时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确保产品在维护或问题解决后重新上市并满足市场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应当召回药品而未召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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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