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划定了高风险区以后,如果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检出,就可以及时解封,尽量避免长期的封控。新十条也提到,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症甚至密接都可以选择居家隔离。因此,对于划了风险区以后实行封控的高风险区检出的新增感染者,如果是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的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或者是密接人员,经过研判以后,没有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即使检出阳性也不影响整个高风险区解封的时间,仍然是连续5天没有新增就可以解封。14天新增为零一般会解封,但像此次南京本土疫情解封规定,14天无新增本土病例,会解封封控管理,再继续实施7天过渡期管理,核酸检测后没有阳性患者就能解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