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替雷利珠单抗医保报销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2021年3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更新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医保目录)正式落地执行,尿路上皮癌免疫治疗药物替雷利珠单抗(商品名百泽安 ® )成为目前唯一在尿路上皮癌治疗领域,实现医保报销的PD-1单抗,为广大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带来更多治疗希望。近期,中国医学论坛报特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张旭教授,结合临床实际病例,谈替雷利珠单抗纳入医保为我国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带来的福利。替雷利珠单抗独特的创新性带来了良好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大大提高了患者获益。在RATIONALE 204研究中,我们看到替雷利珠单抗单药用于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的二线治疗时,客观缓解率(ORR)达到24%,完全缓解(CR)率为10%,显著高于同类药物。同时,中位无进展生存(PFS)和总生存(OS)数据和国际上获批二线尿路上皮癌的同类药物相当;在安全性和耐受性方面,替雷利珠单抗的优势也可圈可点,研究中出现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多为1~2级,均在可控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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