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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手续有哪些
释义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购买人资格认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本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家庭年收入低于规定标准,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购买人资格认定包括户籍认定、家庭年收入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认定和他处有住房认定。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自行搜索查询。
    法律分析
    一、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二、怎样进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资格的认定?
    购买人的资格认定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申请人户籍的认定。以申请人户口簿记载为准,认定其户籍所在区。
    (二)家庭年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家庭成员合并计算。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凡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
    (三)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以申请人与拆迁单位签定的《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准。
    (四)他处有住房的认定。即申请人本人或与其同户籍家庭其他成员有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以《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结语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户籍、收入、拆迁补偿和住房情况等方面的认定。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半年内办理购买手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资格的认定,主要涉及户籍、家庭年收入、拆迁补偿安置费以及他处有住房的情况。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搜索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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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9: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