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据不可以当发票用。收据可以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收据与发票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收据主要是企业内部的收付款凭证,而发票是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重要凭据,因此收据绝不能当作发票来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