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用于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价值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