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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有哪些
释义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部门应该是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人员。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地方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
    事故调查组是由多个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的,他们负责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有选择地组成不同的专家团队。一般而言,事故调查组包括以下成员:
    1.主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2.调查组组长:负责组织和指导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负责。
    3.技术专家: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专业顾问等,负责对事故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分析和解
    决。
    4.安全专家:包括安全工程师、安全顾问等,负责对事故的安全性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5.法律专家:包括律师、法务人员等,负责对事故的法律性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6.医疗专家:包括医生、护士等,负责对事故的伤员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
    7.公共关系专家:包括公共关系人员、媒体专家等,负责对事故的舆情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8.其他专家:根据事故情况的不同,还需要组织其他专家,如环保专家、经济学家等。
    总之,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安全监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劳动保障监管部门。地方层面上,各省、市、自治区也设有专门的事故调查处理机构或部门。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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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