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人大换届选举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活动,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