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诉案件分为四类的: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四是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案件。 对于上述四类刑事自诉案件,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直接受理立案,进入审判程序,审理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刑事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