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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物权的效力
释义
    (一)不动产登记的一般效力
    1、物权公示效力
    2、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
    3、权力正确性推定效力
    4、善意保护效力
    5、警示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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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