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的集体所有权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 民法典 中的集体所有权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二、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有什么区别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 动产是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不动产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无二,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 。 3.耐久性 动产一般都是存在损耗的,在移动、流动过程中都会出现一定的好损,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我国土地有使用年限。 三、动产物权需要登记吗 动产 物权 不需要登记。自动产交付时起就开始发生效力。动产物权不采用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要件的取得方法,世界各国一般皆以交付作为其取得方法及成立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