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偶儿媳或者女婿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 一、民法典对儿媳妇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七条就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作出了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很多人在看到这个法条后,想到父母的法定赡养人是成年子女,那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并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不赡养配偶的父母的不违法的。但是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女婿、儿媳不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也就没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二、个人财产死后归谁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媳妇是否可以不赡养公婆 媳妇是可以不赡养公婆的,儿媳和女婿都不是法定赡养人只不过儿媳和女婿需要协助配偶赡养,但是这个协助并不是一定需要自己亲自照顾。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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