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交易与敲诈勒索的界限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强迫交易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如下: 1、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2、强迫交易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 3、强迫交易的主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单位,敲诈勒索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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