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通常有哪些情况,保险公司才会拒赔 |
释义 | 保险拒赔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属于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有法定免责事由行为。法定免责事由包括违反告知义务、保险欺诈、故意行为、自杀行为和犯罪行为。违反告知义务和保险欺诈会导致保险合同解除且责任免除。故意行为会导致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自杀行为和犯罪行为也会使保险人免责。 法律分析 保险拒赔一般有以下原因: 1、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2、保险事故的发生属于条款上列明的除外责任。 3、被保险人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即《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 a、违反告知义务 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b、保险欺诈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 c、故意行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d、自杀行为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e、犯罪行为 《保险法》第66条明文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结语 保险拒赔的原因主要包括: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条款上列明的除外责任、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险欺诈、故意行为、自杀行为以及犯罪行为。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事项,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被保险人也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保险合同的解除或赔偿责任免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于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四条 保险公司,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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