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主合同和从合同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保证合同 、 定金合同 、 质押 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 借款合同 即为从合同。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682条规定: 保证合同 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 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0:3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