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解散公司的财产保价策略 |
释义 | 申请解散公司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保护股东权益。公司解散需要满足章程规定、股东约定、组织形式变更、经营不善被行政机关解散或股东起诉等条件。但对于经营困难的定义有严格规定,亏损并不意味着可以解散公司。法律对解散公司非常慎重,因为会影响到众多相关人员的利益。 法律分析 一、申请解散公司可以保全财产吗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时,如果有紧急情况,如果不保全公司财产,可能会造成股东权益严重受损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公司解散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在公司章程规定了营业期限或其他解散条件时,条件成就了,公司就需要解散; 第二,根据股东约定解散,股东之间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解散,但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有限公司,则需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公司组织形式变更时解散,包括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 第四,公司经营不善被行政机关解散,比如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第五,股东起诉解散,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上对于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有严格的规定,不是出现亏损就可以认定,由于解散一个公司将影响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等众多相关人员的利益,法律上还是非常慎重的。 结语 申请解散公司时,如有紧急情况且不保全财产,可能导致股东权益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可在起诉或仲裁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解散条件包括章程规定、股东约定、组织形式变更、经营不善被行政机关解散以及股东起诉解散。法律对经营困难有严格规定,亏损并不足以认定解散。解散公司将影响多方利益,法律对此非常慎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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