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保险的话是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车辆损失险负责的是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七条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