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发起人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人、设立人。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这一称谓不会转移给任何其他人,发起人”无需变更登记。 2、无需办理章程备案。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之初,其公司章程一般仅载明“发起人,即便发生股权转让,“发起人”并不发生变化,因此无需修改章程。 3、发起人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大致流程是:股票背书,股东名册记载。因此,可以根据持有股票情况及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来判断股东身份。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吗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下列的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的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并且需要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同时还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上市公司吗?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但是上市公司必定是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是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或资金而建立的企业,而上市公司指的是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债券的方法分发股份,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两种。记名债券在转让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无记名债券在转让时立即生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只要求公司的发起人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并不是要求股东总数在二百人以下,股民持有某公司股票,不论多少,自然也是该公司的股东,只是一般散户持有股票量比较少,话语权可以忽略不计而已。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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