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需要购买多种附加保险才能获得对结肠癌的全面保障?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但并非所有险种都能提供对结肠癌的全面保障。购买多种附加保险可增加保障范围,但并非必需。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保险金给付等内容。 2.《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增加被保险人的风险。 3.《保险法》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获得保险金。 4.《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医疗保险费用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以及其他与治疗、康复、预防有关的医疗费用。 5.《癌症医疗保险规定》第三条:癌症医疗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患上癌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多种附加保险增加保障范围。同时,保险公司在承担责任时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增加被保险人的风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获得应有的保险金赔付。医疗保险费用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以及其他与治疗、康复、预防有关的医疗费用,癌症医疗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患上癌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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