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阅卷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律师所应有的权利,可以要求法院给复印庭审笔录。 一、已经签字笔录可以改吗 可以,笔录形成时,当事人应当查看自己的笔录清楚之后签字,但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形成的卷宗,当事人不能随便查看。笔录必须要当事人自己看清楚,看看是不是上面写的就是自己说的,还要最终签字确认,核对查看自己的笔录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形成的卷宗,公民是不能随便查看和复印有关案卷材料的。如果确实需要查看,可以委托律师,律师持相关介绍依法是可以查阅相关材料的。诉讼过程中可申请法院调取,诉讼前可委托律师查阅摘抄,但根据规定不能复印。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哪些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三、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辩护人的权利包括:查阅案卷权;申请调查取证权等,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