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理机构需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投标人的解释、答疑工作,避免纠纷及发生道德风险。所以从制作招标文件开始到处理质疑、投诉的能力,体现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服务质量的好坏。 法律咨询:这种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接受吗 在一次投标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在某大酒店的40楼开标,当天因电梯维修,无法乘座电梯,结果10家投标人中有8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10分钟才到达开标大厅。请问:这种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接受 律师回答: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能接受。因为电梯维修,包括交通阻塞、飞机、火车晚点、风雪雨雾天气等造成投标文件晚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应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赔偿投标人的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