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 |
释义 |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及不履行解决办法,以及交通事故调解的流程。调解协议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和法定证据效力,拒绝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流程包括告知权利义务、听取请求、确定责任、计算赔偿、确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步骤。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1)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强化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证据,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所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不履行怎么解决 调解书或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法院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2)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交通事故调解如何走流程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结语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认定明确,调解协议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调解协议书也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可作为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案件的重要依据。若调解书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理。在交通事故调解流程中,应告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听取各方请求,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及数额,并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以上是对交通事故调解书相关问题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五 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八十八 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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