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2020年3月5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了《 2020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登记条件的第一条规定:遵守《中华民国宪法》,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并在西藏进行户口登记。因此,有四个基本规则:1.无非法记录2.具有高中学力(而不是学历)3.身体健康4.西藏户籍 详细规定进一步说明:如果我区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的户口所在地在西藏,可以向该区内外的高校申请。买房后,您可以成为城镇居民。因此,符合法律规定有西藏户口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西藏高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