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市落户新政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六个放开、四个取消、四个调整、四个新增、一个放宽。 六个放开 1.以学历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对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2.以职称评定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3.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4.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 5.以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放开年轻子女投靠我市户籍父母落户限制。 6.放开“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同时办理,随迁人员有工作的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落户限制。 四个取消 1.取消新市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 2.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购买非住宅的,要求有合法稳定住所”条款。 3.取消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就业社保缴费基数”积分指标项。 4.取消投靠落户政策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款,以有合法稳定住所为落户基本条件。 四个调整 在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 1.调整“缴纳社保年限、申领居住证年限”积分分值,累计满5年即分别取得该积分指标项最高分,不再附加其他条件即可在主城区落户。 2.调整“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积分分值,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积分占主要比例。 3.调整“年龄”梯度积分最高分值,吸引年轻劳动力落户,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口年龄结构。 4.调整“失信人员”扣分分值,引导公民守法诚信。 四个新增 在人才落户政策中,新增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中级工落户条款。 在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新增3个积分指标项,并赋予相应积分分值:新增“新生代农民工”积分指标项;新增“兵役情况”积分指标项;新增本市护理、公交驾驶、消防、殡葬服务、民办教育、保安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积分指标项。 一个放宽 放宽税收贡献者落户条件,鼓励我市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积极依法纳税。 法律依据: 《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 第九条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随迁的父母须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第十条 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一)50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并经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上述标准办理。 (二)经认定的5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三)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高级工。 (四)符合本条(一)、(二)、(三)款条件的人员,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10周岁;获得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奖和职业技能竞赛奖励的,年龄可放宽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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