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 用户在住院手续的时候要到医保定点医院,使用 医保卡 (有些地区是医保存折、医疗手册等),该个人出的部分由个人出,该医保报销的部分不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医院在结算时直接扣掉了,由医院和医保中心结算。新农合用户要门诊就诊卡→挂号就诊→门诊医生开住院证→入院处住院手续(持转诊转院审批表、患者当年参合证、 身份证 、户口本、外伤患者需出示村公所开具的外伤证明)。患者出示医保合疗证件、转诊审批表和身份证、合疗本,医保合疗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证件等信息,符合条件给予入院医保合疗登记手续。不符条件的按自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