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院手续下午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 出院需要记录的内容: 1.入院、出院日期,住院天数。 2.入院时病情摘要及入院诊断。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 3.出院时情况,包括出院时存在的症状、体征、疾病的恢复程度、后遗症等。 4.出院诊断。 5.出院医嘱:包括注意事项和建议,带回药物名称、数量、剂量、用法。 6.出院记录在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写在门诊病历上的住院经过亦可参考以上要求,但需更加简明扼要,并记录各种主要号码,如住院号、CT、MRI、X线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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