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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防三年过渡期后应该应该安排
释义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行咐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实行专门管理和政策保障,皮姿采取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职务职级序列和管理办法,提高职业荣誉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战斗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档握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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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