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税的滞纳金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契税的滞纳金什么时候开始算,具体如下: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契税滞纳金定义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综上所述,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征收机关核定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这就是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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