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房屋产权属于按份共有的,一般都是以双方出资买卖房产的金额比例为准。产权证上有明确的产权份额。如在申办时没有注明,产权部门就会按产权登记人数,平均分配份额。如想从新明确比例,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就可以了,只收登记费。 房产证写两人名字,没注明各自份额的,属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共同拥有该套房屋的权利,两个共有人的权利是相等的。如果要分比例,原则上是自行约定。如果判决离婚,法院才按各自提供的依据裁定比例。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尚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产权比例,可以直接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不需要交税,也不需要其它手续就可以办理,费用大概80元,加一本10元。如果不是夫妻之间。则需要办买卖或者赠与产权手续。办赠与先公证,后交税,然后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