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以先天性不赔为由拒赔视网膜病,是否存在误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公司以先天性不赔为由拒赔视网膜病存在误判的可能性,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疾病属于先天性疾病。同时,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且保险公司应当尊重合同的约定,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诚信原则履行保险义务。 2.《合同法》第十七条: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内容和约定。 4.《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标的的状况,保险人有权进行检查。 5.《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及时理赔,不得无故拖延。 6.《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理由,并且应当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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