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掉了能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遗失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进行补办,未办理离婚登记时,一方可以联系对方进行复印,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或签字注明。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 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到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申请查阅离婚协议,工作人员将档案调出,根据其本人的申请进行复印,加盖公章。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离婚证; 2、身份证; 3、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