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关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性质不同1、委托代理人,又称“受托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的人。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二、特点不同1、委托代理人(1)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2)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2、代理人(1)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2)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3)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之类的代理人,属专属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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