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其实我国有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按该条规定, 彩礼 是可以不给的,支付彩礼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但因地区风俗习惯的差异,是否给彩礼给多少,各地不一致,没有具体的标准。所以选择给彩礼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变通的方式解决,因为彩礼一旦给付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