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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多少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释义
    

法律主观:
    


    “毒品原植物”,主要是指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成苗或者幼苗。罂粟是鸦片类毒品的原植物,是在我国境内主要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在有的地方,也出现过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情况。对于 非法种植毒品 原植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中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构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但是,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与刑法规定相衔接,规定非法种植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即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规定,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只规定了少量种植罂粟的数量标准,其他毒品原植物情况比较复杂,种类也比较多。所谓的“少量”,是相对于刑法中规定的较大数量而言的,具体要根据不同的毒品原植物种类来确定。由于毒品原植物成熟后才具有毒品的功效,如果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其危害后果甚微,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不予处罚的规定。“成熟前”,是指收获毒品前,例如对罂粟进行割浆前。“自行铲除”,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主动铲除或者委托他人帮助铲除,而不是由公安机关发现后责令其铲除或者强制铲除。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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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