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合伙人在开公司前需要签投资协议吗? |
释义 | 合伙开公司前要签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即合伙协议,需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场所、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各自出资的份额和时间;以及利润的分配等事项。 一、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哪些 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如何制定合同 《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制定合同需要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合伙合同包含的内容一般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三、合伙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合伙投资协议书的写作方法一般如下: 1、合伙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 2、合伙宗旨、经营项目和范围、期限; 3、出资额、方式、期限; 4、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5、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6、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7、禁止行为; 8、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9、纠纷的解决。 四、合作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合伙协议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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