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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收养小孩呢?
释义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收养小孩:首先要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一、收养证如何办理
    因为不能生育或者其他特殊的原因,不少人会收养他人的孩子或者收养孤儿。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与收养有关的情况声明、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要提醒的是,以上所讲仅为一般情况下收养登记所须提交的材料,若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还须另提交其他特殊的证明材料。依法提交完毕相关材料并且经过收养登记机关审查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即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直系亲属孩子过继手续
    直系亲属间过继也需要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具备年满三十周岁、有收养能力、无犯罪记录且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生父母有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应该向县级以上以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收养关系一经合法成立,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收养协议怎么签订
    收养协议在收养关系当事人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经过收养人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之后确认为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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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