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东百分之35有什么权利
释义
    一、股东百分之35有什么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股权转让权、公司经营查阅监督权、依法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份、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权利等。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第三十七条
    (一)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