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固体废物污染的危害有: 1、对大气环境的危害:细微颗粒随风飘散造成大气污染,焚烧处理造成大气二次污染; 2、对水环境的危害:污染水体危害水生生物生存,缩减水面有效面积,降低排洪灌溉能力,露天堆放和简单填埋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3、对土壤环境的危害:侵蚀破坏土壤生态环境,危及人体健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 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四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