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聘用工一般是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聘用工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处置。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章,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法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章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样需要履行通知义务。此外,如果法律规章或者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应当在该期限内行使,期限届满不行使的,则解除权消灭。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