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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返聘人员被辞退有没有补偿
释义
    退休返聘人员被辞退,如果其已经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没有补偿,但是当事人之间依法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尚未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与单位之间仍然为劳动关系的,在无过错性辞退的情形下,会有经济补偿。
    一、已领养老金返聘5年有权获离职经济补偿吗
    已领养老金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无权获得离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工伤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后又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为劳务关系,发生伤害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或者侵权责任人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三、哪些劳动关系不受保护?
    1、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且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协议承包
    根据协议内容看,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也并非劳动关系,更接近于承揽合同关系,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4、家政服务员
    在法律层面上,“自然人”无法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家政服务员提供劳动的对象为雇主,即自然人主体,所以,雇主无法成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双方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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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4: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