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非所有延误都能赔偿: 投保人应注意查看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因为不是所有的延误都可以赔偿。只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延误才能获得赔偿,包括飞机晚点、计划变化、机械故障、空勤人员身体状况等。 我国的《民用航空法》、《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等都对航空公司的航班延误有所规定,如果是自身原因引起的延误,航空公司应承担责任。但是具体如何承担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只指出天气、机械故障等可以归为航空延误的不可抗力,保险公司或航空公司无须赔偿旅客任何经济和精神损失。航班延误险的保费、赔付条件和金额分别是如保费20元,根据不同产品,赔付金额不同,一般延误4小时及以上赔偿200元次或400元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一、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还需要提供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现金补偿。 二、航班延误经济补偿适用于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承运人原因则指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原因; 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指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运人原因不列入经济补偿范畴。 四、对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补偿,各个航空公司是不同的。 目前,部分航空公司实行航班晚点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除了安排休息场外,所还要向旅客提供价值300-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也有直接补偿人民币300-400元的);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除了安排休息场外,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直接补偿人民币300-450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