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后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会有影响,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2、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三、提取公积金注意哪些 想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的购房贷款,每年可办理一次转账提取,但是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内需要偿还的购房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如果自己名下没有自有的住房,想要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房租,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如果是想提取公积金,用于翻修、大修或是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只能一次性提取经过有效文件批准的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合肥公积金最新政策 一、贷款篇 1、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最高额度:个人45万,夫妻两人55万。 (2)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贷率来设定预警等级。(个贷率=个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 个贷率:70%-85%,额度上限系数为1,最高贷款额度是45万。 个贷率:85%-95%,额度上限系数为0.9,最高贷款额度是40.5万。 个贷率:95%以上,额度上限系数为0.8,最高贷款额度是36万。 个贷率:60%-70%,额度上限系数为1.1,最高贷款额度是49.5万。 个贷率:60%以下,额度上限系数为1.2,最高贷款额度是54万。 合肥公积金的个贷率已经连续5年超过100%,截止2020年6月,个贷率超过105%。所以有可能贷款额度上限会下调,具体等通知。 (3)贷款额度确认标准 新增计算方式:贷款额度=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1年以内(含1年),倍数=10 连续缴存1-2年(含2年),倍数=15 连续缴存2年以上,倍数=20 余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 2、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合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 3、公积金贷款年限 (1)可贷最长年限=30年。 (2)可贷年限=30-房龄(竣工日期) (3)可贷年限=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实际年龄+5 三个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贷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为房龄,贷不了30年。 (4)市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20年(2000年);省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30年(1990年) 4、公积金贷款利率 (1)首次贷款,基准利率(3.25%) (2)二次贷款,利率3.575%。 5、公积金认房认贷 (1)认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区的房产套数,两套及以上,不能申请贷款。 (2)认贷: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达到2次,不能申请贷款。 6、公积金贷款次数 (1)最多2次。 (2)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次数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7、异地公积金贷款 (1)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合肥贷款。 (2)在合肥连续缴存满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3)异地公积金,若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叠加,余额可叠加。 (4)异地公积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不能叠加,余额可叠加。二、提取篇 1、提取形式: (1)一年一次提取业务 (2)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自动转账到贷款账户还公积金部分贷款) 2、一年一次提取业务准许内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大病; (7)租房;本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为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的限额合计为24000元。 (8)其他情况。 3、一年一次提取业务不准内容 (1)购买房产,不是在合肥、且不在户籍地,不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2)装修、抵押贷款,不可提取公积金。 4、线上提取服务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20年元月1日开通的网上办事,个人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租房提取等19类服务事项可通过官网办理,无需再前往现场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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